在中国,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净资产的200%(即杠杆比例不超过1:1)。这一规定源自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》及相关监管要求,旨在控制风险,防止过度杠杆化。
具体依据包括: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51号)规定,开放式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40%,封闭式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0%。期货资产管理计划通常适用封闭式规定。对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(含期货资管计划),监管明确要求杠杆倍数不得超过200%。
例外情况:若合同另有约定或投资者为专业机构且风险承受能力匹配,经特别备案后可适当调整,但一般仍受200%限制。
建议查阅最新法规或咨询合规部门,以应对可能的动态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