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银行开设常设借贷便利的目的在于,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,有效调节银行间市场短期资金供给,熨平突发性和临时性因素导致的市场资金供求的大幅波动,稳定市场预期,防范金融风险。对象主要是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,期限为1~3个月。
期限品种以1个月以内为主,具体包括:隔夜(1天)——最常见,用于应对短期资金波动;7天期——适用于稍长期的流动性调节;1个月期——少数情况下提供,满足中小金融机构更稳定的资金需求.
SLF的利率由央行设定,通常作为货币市场利率的上限(“利率走廊”上限),旨在稳定市场预期。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流动性状况自主申请,抵押合格债券(如国债、政策性金融债等)获取资金。该工具主要用于防范短期流动性风险,而非长期融资。